1. 旋转型自动调整仅应在电动机与负载分离时进行。若在带载状态下执行旋转型自动调整,不仅无法获得正确的电动机参数,还可能损坏变频器或电动机。设备负载与电动机无法分离时,只能进行停止型自动调整。
2. 对于存在重力作用的系统(如升降负载控制),当电动机无法与负载分离时,进行停止型自动调整需保证制动器始终处于制动状态;而负载装有制动器但需进行旋转型自动调整时,则应先松开制动器再进行操作。
3. 若系统对电动机高速(大于90%额定转速)控制精度有要求,自动调整时应保证变频器输入电压不低于电动机额定电压,并确保变频器额定输出电流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。
4. 采用矢量控制的变频器,其容量选择应满足电动机额定电流要求。因此,对于通用感应电动机,变频器额定输出功率一般需大于电动机功率。
5. 变频器控制特殊的高转差电机或高速电机时,有时无法使用自动调整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