扶梯围裙板防夹装置(安全毛刷)的安装有十项要求:
1. 由刚性部件和柔性部件(如毛刷、橡胶型材)组成。
2. 从围裙板垂直表面的突出量最小33 mm、最大50 mm。
3. 在刚性部件突出区域加900 N的力,该力垂直于刚性部件连接线并均匀作用在一块6 cm²的矩形面积上,不应产生脱体和永久变形。
4. 刚性部件应有18~25 mm的水平突出并具符合规定的强度;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最小15 mm、最大30 mm。
5. 在倾斜区段,围裙板防夹装置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的垂直距离应为25~30 mm。
6. 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,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~55 mm之间。
7. 刚性部件下表面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°的倾斜角,其上面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°的倾斜角。
8. 围裙板防夹装置边缘应倒圆角,紧固件和连接件不应突出至运行区域。
9. 防夹装置末端部分应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,其端点应位于梳齿板与路面相交线前(梯级侧)不小于50 mm、最大150 mm的位置。
10. 若防夹装置是内盖板的延伸,则对与水平面成倾斜角小于45°的每一块内盖板,沿水平方向测得宽度应小于0.12 mm;若装设在围裙板上或是围裙板的组成部件,则围裙板应平整、平滑且对接缝应符合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