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角度标注时习惯上选择两条边会标出二者之间的锐角。
要标注钝角,可采用「指定顶点」方式:
输入快捷键 DAN 回车(或点击角度标注命令),命令行提示选择对象时不选,直接回车进入「指定顶点」模式;
按提示分别指定角的顶点、角的第一个端点、角的第二个端点,

即可标出钝角(如 315° 而非 45°)。
2021-05-07 60 0
使用角度标注时习惯上选择两条边会标出二者之间的锐角。
要标注钝角,可采用「指定顶点」方式:
输入快捷键 DAN 回车(或点击角度标注命令),命令行提示选择对象时不选,直接回车进入「指定顶点」模式;
按提示分别指定角的顶点、角的第一个端点、角的第二个端点,

即可标出钝角(如 315° 而非 45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