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同文字对象用不同字体、字号、倾斜角度、旋转角度及特殊效果表达时,外观效果不同;这些因素可由【文字样式】工具设置控制。执行【文字样式】:执行【格式】|【文字样式】;
或在命令行输入 STYLE 或 ST 回车。设置、修改与效果预览在【文字样式】对话框进行。
设置步骤:新建空白文件,输入 STYLE 激活命令打开对话框;
点新建按钮在新样式对话框为新样式命名,确定创建“样式1”;在【字体】选项组展开【字体名】选所需字体;
取消【使用大字体】复选框,则所有 CAD 编译型字体与已注册 TrueType 字体都显示在列表中供选择;在【高度】文本框设文字高度(设置后创建文字时命令行不再提示输入高度,建议此处不设高度);设置文字效果——选【颠倒】设倒置、【反向】设反向、【垂直】控制垂直排列,【倾斜角度】控制倾斜;设置宽度比例,在【宽度因子】文本框设字体宽高比;在预览框预览效果;点【删除】删除多余样式;点【应用】将最后设置样式置为当前;点【置为当前】将当前选中样式设为当前文字样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