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物体细小结构在视图上表示不清或不便标注尺寸时,可用大于原图形的比例画出,这种图形即局部放大图。它可画成视图、剖视或断面图,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形式无关。画图时在原图上用细实线圆圈出被放大部分,尽量将局部放大图配置在被放大图样附近,放大图上方注明放大比例。
1. 定边界:将当前图层设为细实线层,启动画圆或矩形命令,在原图中绘制圆或矩形框标示放大区域。
2. 复制:用修改工具栏复制命令(快捷键 co),从右下向左上拉框选中圆内或矩形框内图形,复制到空白区。
3. 修剪:以圆或矩形为边界,将边界外对象全部修剪掉。
4. 放大:放大比例参照图形比例与局部放大比例计算,如放大 k 倍。
5. 标注尺寸:修改比例因子为放大倍数的 1/k 进行标注。
按以上步骤即可完成局部放大图,须熟悉各步骤涉及的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