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D 中一般标注与注释性标注不能等同。从 CAD2008 版起加入“注释性”功能,可较容易地使同一图形在不同比例的布局视口中,其文字和标注高度保持一致,无须再为不同全局比例和文字高度繁琐设置。
以标注为例:打开标注样式管理器(快捷键 D 或“标注—标注样式”)。
新建标注样式,在“调整”选项切换到调整设置页面,标注特征比例选“使用全局比例”,数字设为 1。
当标注特性具备注释性并显示小标记时,即为注释性标注。
可设注释性的其他对象:1. 注释性文字——在“文字样式”窗口勾选“注释性”,并在“图纸文字高度”输入需在布局中显示的文字高度。2. 注释性多重引线——在多重引线样式“引线结构”页面勾选“注释性”。3. 注释性块——在“块定义”的“方式”勾选“注释性”。4. 注释性块属性——在“属性定义”的“文字设置”勾选“注释性”(即使块非注释性也可添加注释性属性)。5. 注释性图案填充——在“图案填充和渐变色”窗口勾选“注释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