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改标注显示比例而不改图形实际尺寸,可用以下方法。
1. 在命令行输入 SCA 框选后确认,选基点并指定比例因子为 5,此时图形尺寸显示比例未变,但尺寸数值随之扩大 5 倍。
2. 点击菜单【格式】→【标注样式】,选择要修改的标注样式。
3. 选择“调整”,将“使用全局比例”设为 5;在【主单位】中将“比例因子”设为 1/X(X=5,即 0.2),确定即可。
通过标注样式主单位比例因子的折算,可在不改动图形实际尺寸的前提下调整标注显示比例。
2026-08-23 61 0
只改标注显示比例而不改图形实际尺寸,可用以下方法。
1. 在命令行输入 SCA 框选后确认,选基点并指定比例因子为 5,此时图形尺寸显示比例未变,但尺寸数值随之扩大 5 倍。
2. 点击菜单【格式】→【标注样式】,选择要修改的标注样式。
3. 选择“调整”,将“使用全局比例”设为 5;在【主单位】中将“比例因子”设为 1/X(X=5,即 0.2),确定即可。
通过标注样式主单位比例因子的折算,可在不改动图形实际尺寸的前提下调整标注显示比例。